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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交通新制注意】毒駕零容忍!7月中上路,設 6 年觀察期與重考門檻

「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新制最快 7 月中旬上路!針對毒駕採零容忍態度,因毒駕被吊銷駕照者,重考須檢附戒癮治療或講習證明,並通過「6年觀察期」(經兩次換照確認未再吸毒)才可恢復正常駕照,全力守護用路人安全。」

【交通新制注意】毒駕零容忍!7月中上路,設 6 年觀察期與重考門檻

守護道路安全,對毒駕行為絕對零容忍!交通部最新修正的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最快預計於 7 月中旬正式上路實施,未來將以更嚴格的規範與門檻,防堵毒駕危害公共安全。


【毒駕新制三大核心重點】

  1. 禁考限制:若未依規定完成相關講習,或在觀察期間內「再次施用毒品」者,一律不得參加汽機車駕照考驗
  2. 重新考照門檻:曾因毒駕被吊銷駕照者,若想重新報考,必須檢附依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完成的毒品戒癮治療毒品危害講習證明文件
  3. 嚴格的「6年觀察期」:施用毒品者必須符合以下兩階段條件,才能逐步恢復正常駕照:
  4. 第一關(領取短期駕照):須完成戒癮治療或講習,且 6 個月內未曾吸毒,才可換發 3 年效期的短期駕照。
  5. 第二關(恢復正常駕照):在 6 年觀察期內,經「兩次換照」都確認未再吸毒者,才可以換發效期至 70 歲的正常駕照。

毒駕不只嚴重威脅自身生命,更是對其他用路人健康的巨大威脅。切勿以身試法!提醒廣大駕駛朋友遵守法規,共同打造一個讓人安心、安全的交通環境。

潘炩禕
屏東縣第三選區服務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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